2019年全国茶叶品质评价活动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为此,学会将进一步发挥专家和第三方公正性优势,开展全国茶叶品质评价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企业能全面了解茶样在相同茶类中的品质水平,根据评价意见,进一步提升茶叶品质,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消费者通过评价结果将进一步了解茶叶产品各项感官因子特性。通过评价,进一步促进全国茶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茶叶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创响产品品牌,推动茶产业乡村振兴。
二、评价要求
(一)评价范围:六大茶类(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茶制品、特种茶等。
(二)申报材料:
1. 全国茶叶品质评价申请表;
2. 所有样品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共23项(黑茶24项),包括“2018农业部例行监测茶叶监测项目”要求的20项,增加克百威、水胺硫磷、铅等3项,另黑茶再增加1项氟含物检测;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注册商标复印件。
(三)送样截止时间:
评价活动全年开展,为便于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双休节假日除外);第二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双休节假日除外)。
(四)样品数量:每个参加评价茶叶的样品500克(建议125克一包,方便存取),茶饮料1000毫升,速溶茶250克。
(五)寄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1号楼311室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邮编:310008
联系人:司智敏、马秀芬,电话:0571-87310353、15858100092(微信)、13588023039(微信),邮箱:sizhimin@tricaas.com ;传真:0571-87310353
样品可邮寄或派人直接送达。邮寄时请用无异味的铝箔袋密封,注意防潮,切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以防异味污染。
三、评价程序
1.由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GB/T 23776—2018茶叶感官评审方法》对每个茶样进行感官评审,给出权威意见,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2.根据感官评审总分进行星级认定;
3.每只茶叶样品提供茶叶品质评价报告。
四、评价咨询费
每只样品1500元,可银行汇款,也可邮汇,请标注“单位名称+品质评价”字样。咨询费需在样品寄送前汇至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连同茶样一起寄送。优惠支持部分贫困区域茶叶企业,助力精准扶贫。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西湖支行
账 号:19000101040024990
户 名:中国茶叶学会
款到后即开具统一发票,内容为:咨询服务。
五、宣传
1.部分茶样将在有关茶叶会议、博览会等活动上进行展示和推介;
2.部分茶样将有机会获得中国茶叶学会品牌推荐及中国茶叶学会官方微信宣传(公众号:中国茶叶学会)。
附件:《全国茶叶品质评价申请表》(阅读原文处下载)